宝泉镇一带开发历史较早,清乾隆年间(1736-1795),隶属依克明安旗管辖。
宝泉镇驻地是清光绪年间(1875-1908)墨尔根城(今嫩江)至通肯城驿路的第四站(今永丰村)。
清光绪二十年(1894)划归布特哈副都统管辖。
中华民国成立后,初隶讷河县管辖,1915年划归克山县,隶属第二区。
1929年12月划归克东设治局管辖。
东北沦陷后,初隶克东县北保,1939年改设宝泉村。
1945年“九三”抗日战争胜利后,设置宝泉区,1949年改为第八区,1955年复称宝泉区。
1956年4月,撤区划乡,分设宝泉、爱路、爱华、前进4个乡。
1958年9月,将4个乡合并成立宝泉人民公社。
1962年3月,由宝泉公社划出部分区域,分设爱路、爱华公社。
1964年将爱华公社并入爱路公社。
1968年11月,将爱路公社并入宝泉公社。
1983年5月,撤销宝泉公社,设置宝泉镇,名称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