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属荆门州平泰村;民国属荆门县一区;1949年,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,属荆门县荆南区(一区)掇刀乡;1956年,农业合作化,为迎春农业合作社,仍属掇刀乡;1958年,人民公社化,属掇刀管理区,为迎春大队;1961年,人民公社体制调整,属掇刀公社;1984年,恢复乡村体制,属掇刀石乡,为迎春村;1986年,属掇刀石(十里牌)街道;2011年,行政区划调整,属掇刀区兴隆街道管辖。
2012年村居合一“迎春社区居民委员会”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