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正德七年(1512),建始县属大安里;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),属建始县坊廊里;清乾隆元年(1736),建始县属大安里三甲;同治五年(1866),隶属建始县东乡。 民国元年至六年沿袭明清里甲制;民国七年(1918),属“礼”字区;民国三十二年(1943)年,属茅田区高店乡。 1950年废除保甲制,为高坪区属的高店子乡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,设高店子生产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更名星火大队;1982年,更名高坪区金塘湾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(乡),更名高坪区金塘湾村,同时将高坪区隶属的集火大队的三个小组(董家垭、解家坝、朱家屋场)划入,又将原属的高店子老街划入了桑园村;1996年,为高坪镇隶属的金塘湾村;2012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更名为高店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。 |
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桑园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星火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星火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高坪公社管辖,仍名为星火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将星火大队更名为桑园坝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桑园坝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桑园坝村,2012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更名为桑园坝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清雍正十年(1732年)始,即有此地名;乾隆年间,属大安里三甲;同治年间,属建始东乡;民国七年(1918年),属礼字区;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,属建始县第二区;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属花坪区石垭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红石区管辖,命名为石垭子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前光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前光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红岩公社管辖,仍名为前光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将前光大队更名为石垭子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石垭子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仍名为石垭子村;2012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更名为石垭子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。 |
乾隆元年(1736),隶属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)年,隶属建始东乡大安里;民国七年(1918),隶属“礼”字区望坪乡;民国三十二年(1943)年,隶属茅田区望坪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望坪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和平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名为和平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青花公社管辖,名为和平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更名为望坪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名为望坪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望坪村民委员会;2012年5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,更名为望坪社区居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明正德七年(1512年),隶属夔州府建始县大安里;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),属夔州府建始县坊廊里;清乾隆元年(1736年),隶属施南府建始县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年),隶属建始东乡。 民国七年(1918年),隶属“礼”字区高店子乡;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隶属二区署高店子联保;民国三十二年(1943)年,隶属茅田区高店子乡第七保。 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大店子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长安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名为长安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高坪公社管辖,名为长安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(乡),属高坪区管辖,更名为大店子村;1996年撤区建乡(镇),属高坪乡管辖,名为大店子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大店子村;2011年调整建制,更名为大店子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乾隆元年(1736),属建始县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)年,属建始东乡大安里。 民国七年(1918),属建始县“义”字区红岩乡。 民国三十二年(1943)年,属花坪区红岩乡第七保。 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,命名为向午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,属高龙公社,更名为光明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向午人民公社,名为光明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红岩公社,名为光明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(乡),属高坪区,将光明大队更名为向午村;1996年撤区建乡(镇),属高坪乡,名为向午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向午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明正德七年(1512年),隶属夔州府建始县大安里;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,隶属坊廊里;清乾隆元年(1736年),隶属施南府建始县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年),隶属建始东乡;民国七年(1918),属“礼”字区高店子乡;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隶属二区署高店子联保;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属茅田区高店子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小水田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先红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先红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高坪公社管辖,仍名为先红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将先红大队更名为小水田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小水田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小水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明正德七年(1512年)属夔州府建始县大安里;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,隶属坊廊里;乾隆元年(1736年),隶属施南府建始县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年),隶属建始东乡;民国七年(1918年),隶属“礼”字区高店子乡;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年,隶属茅田区高店子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麻扎坪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为高龙公社麻扎大队;1961年5月恢复区(镇)建制为高坪区星火公社麻扎大队;1984年6月撤社建区时为高坪区桑园乡麻扎村;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时,命名为高坪镇麻扎坪村村民委员会。 |
此地名自明朝嘉靖年间,即因御史黄襄《过石门》诗而得名。 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石门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荷花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荷花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高坪公社管辖,仍名为荷花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将荷花大队更名为石门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石门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石门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,属坊廊里;清乾隆元年(1736年),属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年),隶属建始东乡;民国七年(1918年),属“礼”字区高店子乡;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隶属二区署高店子联保;民国三十二年(1943)年,属茅田区高店子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花园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花园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花园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高坪公社管辖,仍名为花园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将花园大队更名为花园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花园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花园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清雍正末年,鲜姓等氏先民为避水灾,从宜昌的宜都先到巴东兔儿坪,后辗转迁来此地,见此地有一溪沟,下雨有水,平常无水,便将此地称为干沟。 民国七年(1918)属礼字区;民国三十八年(1949)属高店子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干沟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光明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光明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高坪公社管辖,仍名为光明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将光明大队更名为干沟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干沟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干沟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清乾隆二年(1737年),黄姓族人在黄启华的带领下,从荆州府石首县第五都武侯辖,辗转迁徙来到此地,隶属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年),隶属建始东乡;民国七年(1918年),隶属“礼”字区望坪乡;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,隶属二区署高店子联保;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年,隶属茅田区望坪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东桩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更名为东桩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管辖,仍名为东桩大队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青花公社管辖,仍名为东桩大队;1984年撤社建区乡,属高坪区管辖,更名为东桩村;1996年撤区建乡,属高坪乡管辖,仍名为东桩村;1997年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管辖,名为东桩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明正德七年(1512),属大安里;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),隶属坊廊里;乾隆元年(1736),隶属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)年,隶属建始东乡大安里;民国七年(1918),隶属“礼”字区望坪乡;民国三十二年(1943)年,隶属茅田区望坪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命名为姊妹山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更名三合大队;1961年恢复区(镇)建制,属高坪区仍名三合大队;1975年1月撤区并社,属青花公社仍名三合大队;1984年设区建乡,属高坪区更名姊妹山村;2001年调整乡镇行政区划,属高坪镇名姊妹山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
明末,江汉平原水患连年,谭姓先祖迁来此地定居,属大安里;清康熙十五年(1677)属坊廊里;同治年间属建始东乡;民国七年(1918)属礼字区;民国三十八年(1949)属望坪乡;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管辖,名为塘坝子村;1958年公社化时,属高龙公社管辖,命名为高峰大队;1961年5月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名高峰大队;1975年2月撤区并社,属青花公社名高峰大队;1982年更名为青花公社塘坝子大队;1984年6月撤社建区(乡)更名为高坪区塘坝子村;1996年属高坪乡,仍名为塘坝子村;1997年属高坪镇,仍名为塘坝子村;2001调整行政区划,属高坪镇名为塘坝子村村民委员会。 |
清雍正年间,侯姓家族在族长侯景刚带领下,举族从湖北江陵迁至此地,属夔州府;清乾隆元年(1736年),属大安里三甲;清同治五年(1866年),属建始东乡。 民国七年(1918年),属“礼”字区望坪乡;民国三十二年(1943)年,属茅田区望坪乡。 1950年废除保甲制,属高坪区,命名为花鹿台村;1958年人民公社化,属高龙公社,名为前锋大队;1961年恢复区建制,属高坪区;1975年撤区并社,属青花公社;1984年撤社建区(乡),属高坪区管辖,将前锋大队更名为花鹿台村;1996年撤区建乡(镇),属高坪乡,名为花鹿台村;1997年,调整建制,属高坪镇,名为花鹿台村村民委员会至今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