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4月,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(县)。
2025年2月,教育部认定红桥区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。
2024年3月,2023年度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名单公布,红桥区上榜。
2024年1月,红桥区被认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(市、区、旗)。
2022年8月,红桥区入围2021年度中国县级政府政务诚信综合水平百强县。
2022年4月,红桥区被确定为“十四五”时期“无废城市”建设名单。
2022年4月,教育部确定红桥区为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(市、区)。
2021年12月,红桥区授牌命名为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县。
2021年5月,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,红桥区人口数量为48.31万人,位列天津市各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4位,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名第1083位。
2020年11月,水利部公布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(区)名单,红桥区上榜。
2011年5月,中国科协命名红桥区这2011-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县(市、区)。
2007年,中国科协命名红桥区为第三批全国科普示范县(市、区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