阳翰笙故居座落于高县罗场镇南华街,建于清乾隆年间,迄今已有200余年的历史,故居呈三合头院落形成,座北朝南,总体由主体房、院坝、后花园组成,总占地面积1163平方米。主体房建筑面积约319平方米。正房为悬山式布瓦穿斗结构建筑,面阔三间12.5米,深两间7.3米,中间不堂屋,左右次间为四间寝室(有0)。大门为双开四抹隔扇门,属典型川南民居。故居内完整地保留了当年阳翰笙同志生前的居室、堂屋、书房等共11间。2001年,被高县人民政府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;2002年被四川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2003年被确定为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。保护范围:西至罗场镇中心小学校后围墙,东至罗场镇中心医院(以过道临街为界),北至其现有后院围墙,南至罗场镇中心小学校门以邻街围墙为界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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