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建筑为陈铭德、邓季惺夫妇旧居,1934年陈铭德以其妻邓季惺之名,在此购地1029.2平方米,建有砖木结构的西式楼房1幢,平房4幢,建筑面积461.4平方米。解放前,陈、邓夫妇自住。解放后,陈、邓夫妇在北京居住,1953年获房地产所有权证,1957年8月起,陈邓夫妇将该房无偿借给南京师范学院使用,1983年陈、邓夫妇将该处房产出售给南京师范大学。目前此处仅剩主楼1栋,其楼建筑面积约280平方米,坐北朝南,假三层,红砖外墙,人字顶,青瓦。东西壁炉及老虎窗各2个,除南侧正门外、东侧、西侧两边均设门廊出入,为新型的西式风格庭院别墅,现此处为南京师范大学干部用房,房屋保护及庭院内环境均较好。陈铭德(1897-1989年),四川长寿人,毕业于北京政法大学,后为《新民报》创办人并任《新民报》社社长,19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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