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泉汉墓位于扬州市西北郊18公里的甘泉山及周围,地属邗江县甘泉乡。南京博物院为配合甘泉砖瓦厂取土,于1975年和1980年发掘山北双山两墓(西山为一号墓,东山为二号墓)。两墓为高12米、直径60米的两个大土堆,发掘前砖瓦厂将上部5米封土挖去,将碎砖杂土堆置墓南侧。发掘表明,两墓系座北朝南的砖室墓,早年即遭盗掘,一号墓在墓室前部东侧有直径1米的盗洞,二号墓在墓室中部偏东处有直径4米的大盗洞,清理出一些残留的随葬品。一号墓有铜雁足灯、釉陶五支灯、双鱼盘、罐等20件,雁足灯底盘宽沿上铸有阴刻篆体铭文“山阳邸铜雁足短灯建武二十八年造比二十”共18字。二号墓规模较大,有两个棺室,为主要墓葬,出土残留随葬品90件,陶器有鼎、盒、壶、盆、炉、杵臼等。尤为重要的是出土了一批有工艺价值的珍贵器物,铜器有雁足灯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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