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间岛领事馆旧址于1907年以“保护朝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”为藉口,派日警进驻龙井村,设立了所谓的“统监府间岛临时派出所”,任命斋藤季治郎为所长。1909年9月,日本帝国主义与清政府签订了“图们江中韩界务条款”。根据该条约,日帝于同年11月撤消原派出所设立了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。“间岛日本总领事馆”原址于1922年11月27日失火烧毁,以后又重新修建了总领事馆主楼。占地面积达42994平方米,建筑面积达2503平方米,至1926年竣工。“日本间岛总领事馆”下设延吉、百草沟、珲春等4个领事分馆和19个警察分属。到了1937年11月5日,日帝依照“关于撤销在满洲国的治外法权和转让南满铁路附属地行政条约”的规定,于同年12月撤消总领事馆、领事分馆、和警察机构。“日本间岛总领事馆”,作为镇压延边各族……
[详细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