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坡遗址位于眉县营头镇东北2.5公里的第二坡村西侧的霸王河西岸二阶台塬上,以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为主的史前聚落遗址。面积约15万平方米,文化层堆积达3~4米。多年来在遗址区征集、采集有仰韶文化的标本和器物、泥质和夹砂红陶片,纹饰有绳纹、附加堆纹,器形有盆、瓶、杯,石器有石斧、石球、石刀、石笄等。该遗址最早为北首岭下层文化,主要内涵以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为主,半坡晚期类型次之,西周文化有少量器物陶片发现。遗址保存基本完好。2003年9月24日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保护范围:东至断崖,西至塬顶,南至村一组北端,北至村四组北端。建设控制地带:保护范围四面外延20米。2003年,第二坡遗址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省文物保护单位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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