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耀珊住宅辽宁省位于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和兴巷12号,现为滨河街道办事处。宋耀珊住所建成时间为民国初年,距今约有90年的历史。小南街和兴巷内人来人往,看上去古香古色的一个院落里,不断有运输工人进进出出,大批货物被从这个院子里运出来。这里就是沈阳市不可移动文物之一的“宋耀珊住宅”。这套“四合院”之所以能成为文物,不仅是因为建筑风格,更因为其主人的影响力。资料显示,在民国初年,宋耀珊为银号总办(相当于奉天省、吉林省银行行长),他与张作霖有莫逆之交,但是因为深居简出,记录甚少,只传说曾为张作霖成为东北督军筹措了大量资金。建筑现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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