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4年春,绥阳县委-魏炳芬,副-马常贤率领县委办、组织部,宣传部及群团部门近十人组成的工作组,到旺草区的广大乡蹲点,依靠党支部,以党团员为骨干,发动群众试办初级合作社。期间,县委宣传部干部汪太昕写了《晨光、农园、杨家寨三个合作社的政治思想工作》一文,署名“0绥阳县委宣传部”,寄住《贵州工作》和《新黔日报》,被贵州省委选中送党中央,受到毛泽东主席的重视和常识。毛主席把标题改成《合作社的政治工作》,同时写了300多字的“编者按语”。毛主席写道:“这篇文章写得很好,值得向每个党和团的县委、区委和乡支部推荐,一切全作社都应当这样做。本文作者懂得党的路线,他说得完全中肯。文字也好,使人一看就懂,没有党八股气。在这里要请读者注意,我们的许多同志,在写文章的时修,十分爱好党八股,不生动,不形象,使人看了头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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