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名:花台乡 | 隶属:巫溪县 |
区划代码:500238237 | 代码前6位:500238 |
行政区域:重庆市 | 地理分区:西南地区 |
行政级别:乡 | 车牌代码:渝 |
联系电话:023-51518309 | 邮政编码:405800 |
辖区面积:约33.64平方公里 | 人口数量:约8150人 |
人口密度:约242人/平方公里 | |
办公地址:花台村三组139号 | |
下辖地区:4个行政村 |
![]() | 代码 | 城乡分类 | 简介 |
川主村 | ~200 | 村庄 | 以境内川主庙得名川主村。清代属通城里十五甲。民国属巫溪县第一区丛树乡所辖。1958年设川主大队,1984年改为川主村,成立川主村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…[详细] |
农坡村 | ~201 | 村庄 | 农坡村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,为村庄。…[详细] |
八龙村 | ~202 | 村庄 | 因传说此地有八条龙盘踞山中而得名八龙村。…[详细] |
花台村 | ~203 | 乡中心区 | 以地势像一枝倒置的莲花而得名花台村。清代属通城里十五甲。民国属巫溪县第一区丛树乡所辖。1958年设花台大队,1984年改为花台村。2001年花台村、兰…[详细] |
地名由来:
相传,花台乡境内有1处名叫莲花的地方,每隔30年就会盛开一片夺目的莲花,就像长在花台上一样,由此得名。
基本介绍:
花台乡位于巫溪县城东南部,距县城36公里,东邻巫山县大昌镇,南接巫山县龙溪镇,西连城厢镇、峰灵镇,北靠通城镇,是全县海拔最低的乡镇、唯一以花命名的乡镇、唯一通航的乡镇和唯一的移民乡镇。全乡幅员面积33.64平方公里,下辖4个村20个社,总人口8150人,设置网格9个,微网格47个。全乡有耕地5591.34亩,林地25164.2亩,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,红砂土资源富集,全年日照充足,日平均气温为16℃,相对湿度76%,适宜柑橘、蜜柚、脆李、花卉等作物生长,花台正呈现出“春夏赏花、秋冬摘果”的生态田园风光,“巫溪臻品·花台柑橘”品牌正在茁壮成长。
花台乡联系电话:023-51518309
历史沿革:
清代,属通城里十五甲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,属巫溪县第一区丛树乡。
1953年3月,分属石龙、双龙2乡,为第七区所辖。
1955年5月,2乡并入丛树乡。
1958年8月,改设丛树公社。
1961年6月,由丛树公社析设石龙公社。
1981年6月,石龙公社以公社驻地花台大队之名更名花台公社。
1983年,花台公社改为花台乡。
区划:重庆市·巫溪县·花台乡 |